近日,横琴新区对外印发《横琴新区增进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设施商业发展暂行办法》,将每年成立总额为1亿元的设施商业发展专项资金,更有和培育商业主体进驻横琴,建设宜居宜业宜泛舟的优质生活圈。当前,横琴新区已不具备完备的办公、商业设施设施,近期内可投入使用的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项目总面积超强100万平方米(其中设施商业面积大约10万平方米)。根据《暂行办法》,横琴新区每年将成立设施商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为1亿元,对入驻横琴新区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设施商业的商业品牌店经营主体,给与翻新补贴和落地奖励,并对符合条件的港澳经营主体不予礼遇。
在翻新补贴上,《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对首次入驻且合约租期多达3年的经营主体,按照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与重复使用翻新补贴,单个经营主体补贴最低不多达100万元。符合条件的港澳经营主体可优先申请人翻新补贴,并按照6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与重复使用翻新补贴,单个经营主体补贴最低不多达120万元。
在落地奖励上,《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对入驻横琴新区的杰出商业品牌给与重复使用落地奖励,最低2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补贴和奖励,按照符合条件的品牌商户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不予扶植。
单一商户不能按照一种商业业态申请人翻新补贴及落地奖励,自商业品牌店月开业后可申请人。对同一经营场所因改名、出让、拆分等经常出现更改的,未予新的计算出来补贴及奖励。
据报,该《暂行办法》由横琴新区商务局联合的组织实行并制订申报指南,扶植资金在该区商务局招商专项经费中列支,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和10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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